48AJ8Ds816B quality.huanqiu.comarticle意尔康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产品 被罚1.756万元/e3pmh1m0l/e3pn61ks9【环球网综合报道】近日,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被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756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青田县温溪镇温中东路239号,从事鞋类生产、销售的经营活动。2021年7月30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源康皮鞋店销售的标称生产者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货号1512AE75016A-A3,生产日期2021年5月22日的男休闲鞋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其中可分解有害芳香胺项目不符合QB/T2955-2017休闲鞋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11月22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重庆市綦江区立交桥48-4号经营者陈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货号为Y772CH46526Y-10,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7日的黑色女皮鞋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其中勾心纵向刚度、勾心硬度、勾心长度下限值和勾心弯曲性能项目不符合QB/T1002-2015皮鞋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1月7日,安徽省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无为县林康皮鞋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货号为1761ZM483052,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19日的女休闲鞋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其中整体外观、耐折性能项目不符合QB/T2955-2017休闲鞋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证,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货值金额共计17560元,违法所得共计1204元。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对其处以1.756万元罚款。1653549640534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陈晨1环球网165354964053411[]https://img.huanqiucdn.cn/dp/api/files/imageDir/4f517385bc95738e425b520d26698061u1.png?w=1260{"email":"chenchen1@huanqiu.com","name":"陈晨1"}
【环球网综合报道】近日,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被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756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青田县温溪镇温中东路239号,从事鞋类生产、销售的经营活动。2021年7月30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源康皮鞋店销售的标称生产者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货号1512AE75016A-A3,生产日期2021年5月22日的男休闲鞋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其中可分解有害芳香胺项目不符合QB/T2955-2017休闲鞋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11月22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重庆市綦江区立交桥48-4号经营者陈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货号为Y772CH46526Y-10,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7日的黑色女皮鞋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其中勾心纵向刚度、勾心硬度、勾心长度下限值和勾心弯曲性能项目不符合QB/T1002-2015皮鞋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1月7日,安徽省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无为县林康皮鞋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货号为1761ZM483052,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19日的女休闲鞋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其中整体外观、耐折性能项目不符合QB/T2955-2017休闲鞋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证,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货值金额共计17560元,违法所得共计1204元。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对其处以1.756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