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9odikpPYJ quality.huanqiu.comarticle“扫码点餐”别成为扰民服务/e3pmh1m0l/e3pn61hm0“扫码点餐”应当成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而现在的问题是越来越多餐饮门店将其变成了唯一选择,这造成了多重后果。近日,腾讯向开发者推送了关于自查“扫码点餐强制关注公众号”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平台提醒开发者自查是否存在“扫码点餐强制公众号”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为用户提供良好的点餐体验。腾讯还表示,平台将于2022年1月17日开始对此类问题进行核查,违规的公众号将被限制二维码打开公众号能力。对于如今餐饮行业流行的“扫码点餐”服务,早在今年4月,上海市消保委已经多次呼吁“餐厅应该不收集或者尽可能少收集消费者的信息”。同时,餐厅应提供人工点餐选择。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扫码点餐”不应成为“单选题”,警惕“消费便利”变成“消费烦恼”。 “扫码点餐”依托于成熟的二维码扫描、信息获取及移动支付技术,能够一键实现线上点餐及结算,对于消费者而言,可以实现快速获取餐单信息并下单,而门店更是节省了服务人力,看上去是两全其美之事。然而,“扫码点餐”应当成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而现在的问题是越来越多餐饮门店将其变成了唯一选择,这造成了多重后果。首先,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被剥夺,尤其是年纪偏大的消费者如果不熟悉线上点餐操作,就会造成相关环节的不便。而一些门店为了引流,进一步将“扫码点餐”服务变成了消费者信息捆绑。消费者如果要使用这一功能,就会自动跳转到门店微信公号,如果不选择关注则无法使用。关注其微信公号,又需要提供部分个人信息,如果不愿意提供,同样无法通过关注公号而获取“扫码点餐”服务。由此形成了门店对消费者的连环套:以方便的线上服务为名,提供“扫码点餐”单一服务类型,在节约门店服务成本的同时,通过强制消费者关注微信公号才能使用“扫码点餐”而获取消费者隐私信息。消费者不仅让渡了个人信息,在吃完一顿饭后,还必须忍受门店微信公号各类促销信息的轰炸,即使选择手动取消关注,但个人信息已经进入门店信息库,门店同样可以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等其他方式骚扰消费者。更可怕的是,如果门店将消费者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或者因管理不当造成信息泄露,消费者是无从知道的,这等于敞开了消费者个人信息暗门,任何人都可能会轻易获取。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全年餐饮收入39527亿元,餐饮企业全年注册量不降反升,达236.4万家。这意味着,每天至少有数以百万计的消费者在餐饮门店进行消费,哪怕只有10%的餐饮企业提供“扫码点餐”,所收集的消费者信息数据量都是非常庞大的。一旦此类个人信息被滥用,则会造成消费者权益的严重损害。一个消费者如果一年去10家提供“扫码点餐”的餐饮门店进餐,那么,个人信息将以碎片化、分散化的形式,被不同的餐饮企业收录。如果出现个人信息被泄露及转卖事件,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管理部门都很难追溯信息泄露源头。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而设立,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环节,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任何团体机构获取及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显然,部分餐饮门店强制消费者通过关注其微信公号的方式使用“扫码点餐”服务,违背了公民个人信息让渡过程的自愿原则,属于过度收集,脱离于消费者视野之外的个人信息处理,也让公民对于个人信息的知情权和处置权被架空。因此,不难理解为何消费者协会会对餐饮业的“扫码点餐”模式提出质疑,腾讯也对此类关注门店公号才能使用“扫码点餐”的行为进行整顿,如此都是为了保障消费者对于个人信息的权益。接下来对于门店强制消费者“扫码点餐”,有关部门也应当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查处,不能让这一扰民损民的现象继续。1640588465844责编:陈全中国经营报164058846584411[]{"email":"chenquan@huanqiu.com","name":"陈全"}
“扫码点餐”应当成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而现在的问题是越来越多餐饮门店将其变成了唯一选择,这造成了多重后果。近日,腾讯向开发者推送了关于自查“扫码点餐强制关注公众号”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平台提醒开发者自查是否存在“扫码点餐强制公众号”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为用户提供良好的点餐体验。腾讯还表示,平台将于2022年1月17日开始对此类问题进行核查,违规的公众号将被限制二维码打开公众号能力。对于如今餐饮行业流行的“扫码点餐”服务,早在今年4月,上海市消保委已经多次呼吁“餐厅应该不收集或者尽可能少收集消费者的信息”。同时,餐厅应提供人工点餐选择。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扫码点餐”不应成为“单选题”,警惕“消费便利”变成“消费烦恼”。 “扫码点餐”依托于成熟的二维码扫描、信息获取及移动支付技术,能够一键实现线上点餐及结算,对于消费者而言,可以实现快速获取餐单信息并下单,而门店更是节省了服务人力,看上去是两全其美之事。然而,“扫码点餐”应当成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而现在的问题是越来越多餐饮门店将其变成了唯一选择,这造成了多重后果。首先,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被剥夺,尤其是年纪偏大的消费者如果不熟悉线上点餐操作,就会造成相关环节的不便。而一些门店为了引流,进一步将“扫码点餐”服务变成了消费者信息捆绑。消费者如果要使用这一功能,就会自动跳转到门店微信公号,如果不选择关注则无法使用。关注其微信公号,又需要提供部分个人信息,如果不愿意提供,同样无法通过关注公号而获取“扫码点餐”服务。由此形成了门店对消费者的连环套:以方便的线上服务为名,提供“扫码点餐”单一服务类型,在节约门店服务成本的同时,通过强制消费者关注微信公号才能使用“扫码点餐”而获取消费者隐私信息。消费者不仅让渡了个人信息,在吃完一顿饭后,还必须忍受门店微信公号各类促销信息的轰炸,即使选择手动取消关注,但个人信息已经进入门店信息库,门店同样可以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等其他方式骚扰消费者。更可怕的是,如果门店将消费者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或者因管理不当造成信息泄露,消费者是无从知道的,这等于敞开了消费者个人信息暗门,任何人都可能会轻易获取。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全年餐饮收入39527亿元,餐饮企业全年注册量不降反升,达236.4万家。这意味着,每天至少有数以百万计的消费者在餐饮门店进行消费,哪怕只有10%的餐饮企业提供“扫码点餐”,所收集的消费者信息数据量都是非常庞大的。一旦此类个人信息被滥用,则会造成消费者权益的严重损害。一个消费者如果一年去10家提供“扫码点餐”的餐饮门店进餐,那么,个人信息将以碎片化、分散化的形式,被不同的餐饮企业收录。如果出现个人信息被泄露及转卖事件,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管理部门都很难追溯信息泄露源头。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而设立,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环节,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任何团体机构获取及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显然,部分餐饮门店强制消费者通过关注其微信公号的方式使用“扫码点餐”服务,违背了公民个人信息让渡过程的自愿原则,属于过度收集,脱离于消费者视野之外的个人信息处理,也让公民对于个人信息的知情权和处置权被架空。因此,不难理解为何消费者协会会对餐饮业的“扫码点餐”模式提出质疑,腾讯也对此类关注门店公号才能使用“扫码点餐”的行为进行整顿,如此都是为了保障消费者对于个人信息的权益。接下来对于门店强制消费者“扫码点餐”,有关部门也应当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查处,不能让这一扰民损民的现象继续。